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25年农村教育发展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学会、各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省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关于举办2025年农村教育发展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由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主办,中国农村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承办,聚焦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家校合作、职业与成人教育等领域,旨在总结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请各地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组织区域内学校、教师及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参与,重点挖掘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教育改革的鲜活实践。

  二、申报要求

  (一)征集标准

  1.鲜活性:案例感人,情感真实,文笔生动。

  2.创新性:问题新颖,有创新性解决,特色鲜明。

  3.典型性:代表某一类型,有启发性,有推广性。

  4.实效性:达到预期目标,有社会影响力,理念适切。

  (二)征集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主要分为区域、学校和个人三个类型,范围集中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家校合作等领域,不包括高等教育。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案例,案例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否则将不予推荐。

  1.个人层面:一名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育案例。

  2.学校层面:一所农村学校内部生成的反映学校改革的教育案例。

  3.区域层面:一个县(市、区)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生成的具有区域整体性特征的农村教育案例。

  4.每市州推荐名额为3名。

  (三)其他要求

  1.材料规范:申报材料包括《案例申报表》(需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案例正文(30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证明等),统一以PDF格式提交。

  2.原创审核:严禁抄袭或虚构案例,各市州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确保案例符合“鲜活性、创新性、典型性、实效性”标准。

  三、时间安排

  1.省级初审:请各市州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并将推荐案例统一发送至专委会邮箱2311280173@qq.com,邮件主题标注“市州名称+案例类型”。

  2.终审推荐:专委会将于9月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并协助入选案例完善材料。

  四、支持与激励

  1.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将获邀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学术年会及成果发布会。

  2.专委会将设立省级优秀案例专项奖,并推荐至《教育瞭望》等期刊发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13618609023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25年农村教育发展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2.2025年农村教育发展案例申报表.docx

                      3.案例规范.docx



  湖北省教育学会农村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